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驾驶技工学校属学院的一个二级院系部门,驾校办学历史悠久、有良好的办学基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汽车驾驶技工学校主营业务,属一类驾校。由于驾校随学院整搬迁至清镇职教城,为适应驾培市场需求,更好地服务学院师生员工,现驾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项目遴选校企合作企业共同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根据学院相关会议决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项目合作方案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详细描述 |
1 |
驾培合作方式及内容 |
1.学院提供场地作为改造建设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的训练场、科二考场,并提供驾驶培训运营使用的办公室,驾驶培训对外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培训、管理。 2.企业负责投入资金对合作项目进行改造建设:固定资产投入包含改造驾驶技能培训训练场(含绿化)、新建科二考场用房、改造科二考场(含绿化);设备投入包含不限于改造考车车载设备更新、科二监控室及候考室设备物资采购、办公家具家电等。 3.项目竣工验收(贵阳市交管局车管所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遴选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企业投资建设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需双方签字确认,审计报告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三方审计费用由企业支付。 4.企业派人参与驾驶培训业务的招生、培训管理,企业所派管理人员薪酬由企业负责。企业所派参与管理人员无条件服从学院统一管理。 |
2 |
合作收益 |
1.驾驶技能培训费由学院统一收支,驾驶技能培训费(不含规费)由学院根据市场标准执行。 2.学院定期按培训结业的学员人数XXX元/人的标准向企业支付合作收益。(单价费用企业报价) 3.如学院现有教练员数量满足不了学员的培训需求时,由企业派教练员、教练车参与培训教学,学院定期按企业培训结业的学员人数XXX元/人的标准另行向企业支付代培费用,企业所派教练员、教练车费用由企业自行负责。(单价费用企业报价) 4.训练场地优先满足学院使用,如需企业代培,需由学院出具书面通知,企业所派教练员、教练车无条件接受学院管理,且培训过程中一切矛盾纠、安全事故由企业自行负责。 5.学院支付企业合作收益、代培费用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由企业向学院开具发票,学院按月结算支付,当月结算上月费用。 6.科目二考场对内免费练车,对外(社会培训机构)练车的费用由企业收取,作为补贴企业管理人员费用及经营过程中企业协调管理部门费用。 |
3 |
学院权利和义务 |
1.负责提供用于改造建设驾驶技能培训的场地应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同时提供驾驶技能培训经营必要的办公场所作为办公室。 2.负责办理驾驶技能培训相关手续及科二考场相关手续。 3.学院作为驾校经营的主体,对驾驶技能培训经营拥有决策权及培训费用的收支权。 4.负责学院现有工作人员、教练员的统一管理,薪酬由学院承担。 5.由学院负责协调驾校建设、运营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村(居)民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实施。 |
4 |
企业权利和义务 |
1.企业负责投入资金并自行组织对合作项目进行改造建设,企业委托的建设单位、设备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报学院备案。 2.企业负责派人参与学院的业务(招生、培训)管理,并承担派驻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 3.企业负责本协议签定后3个月内将合作项目改造建设完成并配合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4.企业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合作收益的权利。 |
5 |
合作期限 |
甲、乙双方第一阶段的合作期限至2025年1月,从项目校企业合作协议书签定日期开始计算。第二阶段2025年1月后,由于学院管理等原因需继续按此协议合作,双方按此协议续签至2030年12月结束,第二阶段结束后,企业所有投资归学院所有。 |
6 |
合作提前终止 |
1.考虑到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系“校企合作”,如果受政策因素影响,双方在合作第一阶段内需提前终止合作,由学院负责收购企业投入的资产,收购方案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 2.第二阶段2025年1月后,如未续签合作协议,学院按照固定资产投入(改造驾驶技能培训训练场(含绿化)、新建科二考场用房、改造科二考场(含绿化))折旧50%后一次性补偿给企业。企业所投入设备(包含不限于改造考车车载设备更新、科二监控室及候考室设备物资采购、办公家具家电等)归学院所有。 3.如2025年1月后,由于学院原因需采取另外的合作模式,企业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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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条件: |
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公司)根据学院方案于2021年8月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加盖公章的合作方案到学院驾校办公室。学院将根据各单位(公司)递交方案逐一对比确定最终合作单位(企业)。
联系人:鲁明,电话:13765120303。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