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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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一、科室设置及其职责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置综合法规科、国资办、招标办及审计科四个科室。

(一)综合法规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行政工作正常运作,协调部门关系,做好对外联络及反馈工作,做好国资处会议相关会议安排及资料整理工作;协助配合学院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负责为学院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政策法律指导,处理学校各种权益纠纷和法律诉讼事务;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及相关规定;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国资办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制定报批学院年度采购计划,负责新增国有资产验收、入库等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账卡管理、清查、评估、登记、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监督检查使用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保管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督促建设相关部门及时完善程序,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手续;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协调指导国有资产保管及使用部门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处置等报批手续;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招标办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政府采购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评选工作,按照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统筹编制学院招投标工作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招;协助完善国有资产论证、采购、验收等各项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审计科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审计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干部岗位职责

(一)处长岗位职责

1、团结部门同志,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国资处各项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主持制定学院国资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持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4、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年度考核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5、支持并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6、在本部门其它同志及学院其它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争取各上级主管部门、学院领导及学院各部门的支持。

7、服从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主动接受并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8、带领本部门同志自觉遵守并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9、带领本部门同志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工会活动及党支部活动等。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在处长领导下,根据国资处内部职责分工原则,做好分内工作,妥善完成国资处各项管理工作。

1、协助处长制定本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部署。

2、积极参与制(修)订学院国有资产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具体分管综合法规科及国资办。

4、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的验收、建账、统计年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仪器设备资产的调剂、转让、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熟练掌握资产管理系统作用。

7、负责学院对外法律顾问联系,负责校企合作办学等协议审核工作。

8、完成处长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日